TERMS OF USE使用條款
使用條款
使用契約條款
jetfi桔豐科技科技份有限公司(下稱簡稱本公司)系提供電信網路相關服務產品,如 jetfi eSIM及Wi-Fi無線網路分享器設備產品(下稱簡稱Wi-Fi設備),以提供本公司客戶(個人及法人)使用,本使用契約條款說明並規範本公司客戶購買使用本公司產品需同意遵守之相關規定 本公司客戶於透過本公司網頁(www.jetfi-tech.com.tw) 、應用程式APP或其它方式直接確認購買本公司產品服務時,即同意遵守本使用契約條款之相關規定。
 
服務說明
本公司為建構全球旅行體驗,專門提供全球電信網路相關服務產品,如 jetfi eSIM及無線網路分享器(賣斷/租賃)服務。本公司秉持”服務至上,永續經營”經營理念,讓客戶環遊世界也能隨時隨地以更經濟自在的方式使用網路服務,讓旅行和生活更精采。本公司提供之相關產品服務與使用費率請參閱本公司網站  www.jetfi-tech.com.tw 。在您確認訂購收到Wi-Fi設備或開通jetfi eSIM套餐方案時,也請您閱讀本公司隨附的使用手冊,以了解如何使用本產品。


產品1jetfi eSIM
jetfi eSIM跨國漫遊服務須搭配 jetfi WIFI_eSIM APP使用。
eSIM 是嵌入於手機的虛擬SIM卡電信服務。jetfi eSIM適用於 iPhone XS、iPhone XS Max、iPhone XR 及更新機型(請注意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販售的iPhone手機無法支援)。
 
產品2Wi-Fi無線網路分享器設備產品
2-1 購買Wi-Fi無線網路分享器
個人/家庭用Wi-Fi無線網路分享器,可於jetfi各販售通路購買空機,消費者可自行於設備上進行流量加值採購使用。
 
2-2租賃Wi-Fi無線網路分享器
2-2-1 申請預約
1..  您可透過本公司網頁申請預約訂購本產品,本公司會以電子郵件或社群軟體(LINE、Facebook)確認訂單,訂單確認後即同意遵守本使用契約條款之相關規定.
2.  請於出國4天前預約。若出國前4天內系統無法訂購,可來電洽詢客服人員。客服電話 02-2751-9338、LINE客服(ID: @kin8201u)、FB粉絲團(JetFi 行動網路分享機)、WeChat客服(ID: JefFi_TW)。
3.  訂單確認付款完成後,設備將會於您出發日前一天送達您指定的地點(宅配服務地區僅限台灣本島)。
4.  關於租賃申請訂單是否生效及提供設備機型,本公司基於可提供的設備機型保留最終決定權。
 
2-2-2 計費
1.  本產品租賃期按日計費,計費期間自出國當日起計算,至回國當日止。 如透過本公司提供配合之宅配快遞服務公司寄還, 須於回國日隔日下午5:00前將設備寄出,否則將視為逾期歸還;機場歸還者請於回國當日前往指定櫃檯歸還,如選擇以親自至本公司歸還之方式,須於回國日隔天起算第一個營業日下午6:00前將設備歸還至本公司門市(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92號3樓),並經由服務人員簽收確認,否則將視為逾期歸還。
2.  如有逾期歸還之情形發生,本公司有權依租賃設備之原訂價(非折扣價或優惠價)計算逾期天數,收取逾期費用。
2-2-3訂購申請變更與取消
1.  如因出國行程變更或取消,客戶需於出國日(租賃起算日)開始的三日前(如20號出國,請於最晚17號告知) 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提出申請確認後,方可變更訂購內容與日期或取消訂購全額退費. 針對客戶欲變更訂購內容與日期之申請,本公司會以當時庫存狀況優先處理,如本公司無法執行變更訂購內容與日期之申請,本公司有權通知客戶取消訂單,取消訂單時,本公司得以將客戶支付之款項全額退回,客戶不得請求超出原之付款總金額之損害賠償。
2.  出國行程變更或取消申請日期,少於出國日前三日,如租賃設備已寄出,或已配送至本公司櫃檯待自取時,客戶須方支付物流處理及手續費用新台幣200元整。
3.  租賃期開始(出國日)當日不得申請取消或變更訂單,全數款項不予退費。
4.  如遇不可抗力之情形 (如氣候因素、天災、航班取消等),客戶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申請說明,經本公司審核許後,得以全額或部分退費,但已發生之宅配物流費用須由客戶負擔。
5.  客戶若需要延長租賃期時,需於租賃期到期日(回國日)前先以電話、電子郵件或LINE通知本公司客服,並經由本公司同意延長租期,延長租賃期之費用,以租賃設備的每日費用乘上延長天數,計算至回國日止。
 
2-2-4設備取還方式
1.  宅配取還設備:
配寄出設備,將於出發前一日送達客戶於訂購時填寫的地址(宅配服務地區僅限台灣本島)。 設備歸還時,將設備放入包裹內所含的回郵 , 須於回國日隔日下午5:00前包裝送至全國7-11黑貓宅急便服務據點寄出,否則將視為逾期歸還。(請保留紫色到付單之寄件人收執聯,  以利確認包裹運送狀態。若當初無支付完整宅配費用則包裹內將不會 放置回郵包裝)。
 
2.  親自取還(機場服務櫃檯):
請於出(回)國當日至指定機場櫃檯取還,請留意各服務櫃檯營業時間,若歸還時為營業時間之外,櫃檯設有還機箱,確認配件無誤後請直接投遞。

3.  親自取還(台北總公司門市):
領取設備請於出國日前一營業日至總公司門市親取(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點至下午6:00點)。
歸還設備請於回國日隔天起算第一個營業日,至總公司門市歸還(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點至下午6:00點),並經由櫃檯人員簽收確認,否則將視為逾期歸還。
 
2-2-5損害賠償
1.  本公司對客戶所負擔之所有一切責任僅限於客戶租賃本產品期間,若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原因造成客戶損害時,本公司應負擔之一切損害賠償責任,包含直接損害與間接損害,每日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客戶支付本公司之每日租賃費用為上限 ,客戶不得請求超出原支付款項之損害賠償。
2.  客戶租賃只用本產品應盡妥善管理使用之責任,不得毀損及破壞本產品及其相關配件,若遺失將賠償乙方分享器每台新台幣3,980元整,充電線插頭設備包本體每項新台幣100元整。若相關配件損壞或遺失,本公司將照價收取賠償費用。
 
2-2-6租賃本產品之禁止事項
1.  利用本產品的犯罪行為或可能導致犯罪的行為。
2.  利用本產品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或其他違反法律。
3.  將租賃產品(如無線上網分享器設備等)進行拆卸、改造、修理、轉讓、出借、轉售、名義變更、抵押權的設定及其他提供擔保等的行為。
 
付款
1.  客戶可透過下列方式付款:信用卡。
2.  如須以現金付款, 必須事先與本公司客服人員以電話( 02-2751-9338)或LINE(ID: @kin8201u)  聯絡確認後,親自至本公司付款領取設備。


公平使用原則
依據網路通信公平使用原則,為了維護網路連線品質,當地電信公司有時會針對短時間內使用極大網路流量(例如:P2P、觀看影片、遊戲、下載大型檔案、軟體或系統自動更新等)的顧客進行流量管制,可能導致無法上網或上網速度變慢。

其他
 本公司保留根據市場發展與業務需求修改變更本使用契約條款內容之權利 並會將修改更新後之使用契約條款內容公布於本公司網頁(www.jetfi-tech.com.tw) 而不作另行通知。若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權。
 
適用法律及管轄法院
本產品條款因故涉訟時,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